她翻开我的日记,对着麦克风朗读最后一段。
整个法庭安静得只能听见纸页翻动。
旁听席上不少人捂着嘴抽泣。
庭审进行到一半,出现转折。
姑姑陆慧芳坐在原告席上,正等着宣判两百万赔偿金。
检方却拿出另一份**书。
“经调查,陆慧芳在担任死者监护人期间,长期实施精神与****,以闹事逼迫索要巨额财物,已构成敲诈勒索罪。”
大屏幕切换证据。
有我十四岁那年,邻居证明她拒绝带我去看急诊的录音。
有我成年后每月被强制划走生活费的银行流水。
还有我大学申请贫困补助的单据,旁边并排展示她拿那笔钱买金项链的**。
两名法警上前,将姑姑控制在座位上。
“你们干什么!我可是受害者家属!”
她尖叫挣扎,“我养了他二十年!没有我他早**了,你们凭什么抓我!”
法官敲响法槌。
“养育从来不是**的借口,法庭不是你胡闹的地方!”
姑姑瘫倒在椅子上。
……
下午三点,审判长当庭宣判。
被告人乔音,犯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****五年,赔偿民事损失两百万。
被告人沈砚,犯共同过失致人死亡罪,判处****三年,赔偿五十万。
被告人陆慧芳,犯敲诈勒索罪,判处****两年。
法槌落下的那一刻,乔音彻底瘫软在地。
她没有上诉。
被法警架出法庭时,外面爆发出掌声。
那是迟来的正义,却再也换不回我的一条命。
一周后,乔音被送进女子监狱。
入狱第一天,她被分配到最苦的洗衣车间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