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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突然想起第一次见他。

那是一个画展上。

周明宇穿着件米白色毛衣,站在一幅向日葵前驻足。

他的侧脸线条清晰,整个人似乎能融进画里。

只一眼,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
我向来大胆。

遇到喜欢的人我没理由退缩。

我主动上去搭话,努力找话题。

他很有礼貌。

哪怕觉得我一知半解,还是很认真地听我扯了很久。

后来他告诉我,他只是好奇我到底有多能扯。

可我听着,心里更加甜蜜。

他就是喜欢我啊,不然也不能听我胡扯那么久。

这个男人真是不做作、不油腻、不浮夸。

我就这样,成功被自己的恋爱脑攻陷。

可四年下来,周明宇就像一个温水,永远烧不开。

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。

上个月我过生日。

周明宇送了我一条项链。

是我上次在商场,多看了两眼的那条。

他真的很细心。

我那时问他:

“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条项链吗?”

“因为好看?”

“不是,因为吊坠的形状是星星。”

听到我这个回答,他还是不明白。

我没有意外。

其实我跟他说过的。

小时候我爸患上重病。

临终前爸爸牵着我的手,告诉我,他以后会变成星星看着我。

以至于,我后来看到星星就想起爸爸。

怎么说呢?

周明宇记得我很多事。

只是总不够上心。

记得我胃不好,记得我不喜欢吃葱,记得我和我妈的生日……

这些都是“适合做妻子”的标准。

而我内心想要什么,他从不关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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