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个养女,是林家随时可以抛弃的养女。
林晚晚走丢的那一年,我在福利院,做着被领养过上好生活的梦。
与其说那是一家福利院,不如说是一家黑店,里面的小孩不一定是孤儿,也有可能是被拐来的。
我是有父母的,不过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模样了。
只记得一双大手按住我的鼻口,再次醒来时,我就在福利院了。
院长是个长相丑陋的男人,说话会喷口水,大家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,只有听话的孩子才有饭吃。
很不幸,我是天生的刺头。
院长滑腻的手放在我身上时,我会一口咬在他那只咸猪手上。
“啊!”他如肥猪般油腻的脸会因痛苦而扭曲,五官拧在一块。
“你完蛋了!”
肥猪院长毫不费力提起我,如提起一只小鸡仔。